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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股金移充事業資金及其繼承辦法
› 第6條
農會股金移充事業資金及其繼承辦法 第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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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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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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