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 › 第2條

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合格勘損人員,指依本辦法取得合格證書,得就農業保險個別保險商品辦理損失認定之勘損人員。 前項應由合格勘損人員認定損失之個別保險商品,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