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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動力用電範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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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動力用電範圍標準 第3條
凡合於前條規定之農業動力用電用戶,得檢具應備之證明文件,向公用售電業申辦電費減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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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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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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