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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動力用電範圍標準 第5條

水產養殖用電基本電費按裝置契約電價及以公用售電業每月固定抄表日抄得之用電度數除以同一行業用戶之平均每瓩每月用電時數計算,其計收方式如下: 一、每月用電度數為零度者,基本電費免收。 二、每月用電度數超過零度者,基本電費減收百分之九十。 水產養殖用電之流動電費按非夏月電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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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所定農業動力用電,以合於下列規定之用電,並直接供農業所需者為限:一、農業灌溉…第3條凡合於前條規定之農業動力用電用戶,得檢具應備之證明文件,向公用售電業申辦電費減免手續。第4條農業動力用電,除水產養殖用電外,按每月用電負載率計算減免基本電費,其計收方式如下:一、用電負…第6條農業動力用電用戶擅自變更用電用途者,除依電業法、公用售電業電價表及營業規章處理外,並自變更用…第7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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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