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北區分所辦事細則 › 第5條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北區分所辦事細則 第5條

家禽科技系掌理事項如下: 一、鵝育種、生理、遺傳資源保存及利用之研究。 二、鵝營養、飼料資源開發及生產技術之研究。 三、鵝飼養管理技術、省工及智慧化生產模式之研究。 四、鵝廢棄物處理、資源永續利用及淨零碳排之研究。 五、鵝產品加工製造、貯存及品質管理技術之研究。 六、其他有關家禽科技研究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北區分所辦事細則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