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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3條

審議會開會時,得邀請第十六條規定之有關專家列席說明研究鑑定意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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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