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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9條

審議會以半個月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舉行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擔 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審議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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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