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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全部出租繼續加保辦法 第10條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向投保農會申報: 一、農保之資格條件異動或喪失。 二、依第三條規定續保出租之農業用地,其租賃契約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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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