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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第15條

以前年度應收款及應付款,於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於辦理決算時列為減免數處理。但依其他法令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年度內列入或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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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