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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第16條

工程採購經依契約辦理分期估驗完竣所付之款項,可以實付數列帳,無須辦理保留。如係購料發包者,其已購之材料,應依實際使用數及有關合法憑證列支,亦無須辦理保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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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