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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會長遴派辦法 第2條

農田水利會會長,除七星及琉公二農田水利會由台北市政府分別成立農田 水利會會長遴選小組核派外;其餘農田水利會由中央主管機關分別成立農 田水利會會長遴選小組辦理遴選後核派。中央主管機關之遴選小組成員, 由中央主管機關五人 (包括召集人) 、各該管縣 (市) 主管機關一人或有 關直轄市、縣 (市) 政府各一人等組成;台北市政府之遴選小組成員,由 建設局三人 (包括召集人) 、法規委員會、有關縣 (市) 政府各一人及中 央主管機關一人等組成,建設局長為召集人。 前項所稱各該管縣 (市) 主管機關或有關直轄市、縣 (市) 政府、僅參與 該轄區內有關農田水利會會長之遴選作業。 七星及琉公二農田水利會遴派之遴選作業單位為台北市政府建設局,其餘 農田水利會遴派之遴選作業單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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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