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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第11條

農田水利會置總幹事一人,襄助會長處理會務,其任免、遷調,應報主管機關核准。 會長請假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總幹事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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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