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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第16條

農田水利會區域跨二縣市以上,灌溉排水面積超過三萬公頃而管理不便者,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得酌設管理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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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