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 › 第4條

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4條

水利會經費用途如下: 一、興辦、更新改善或維護灌溉及排水工程設施之支出。 二、管理及總務支出。 三、其他有關支出。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