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退職政務人員一次退職酬勞金優惠存款辦法 › 第5條

退職政務人員一次退職酬勞金優惠存款辦法 第5條

存款利率特予優惠,利息按行政院核定比照受理存款機關一年期定期存款 牌告利率加百分之五十優惠利率計算。但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八。 前項利息,由受理存款機關按月給付。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退職政務人員一次退職酬勞金優惠存款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