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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本會或受本會委託之專業機構得派員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追蹤查核,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及說明。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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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