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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依關稅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通關網路:指與關港貿單一窗口(以下簡稱單一窗口)連線,提供通關電…第3條通關網路之營運、管理、業務、安全及備援等事項,應受財政部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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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