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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第 一 章 總則
通關網路之營運、管理、業務、安全及備援等事項,應受財政部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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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