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 › 第24條

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通關網路之系統安全,財政部於必要時,得實施檢查、測驗,其有缺失,應予限期改善,經營通關網路業者不得拒絕。
AI 白話解釋
← 第23條看 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2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