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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有機農產品審查管理辦法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就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所定應辦理之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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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