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進口漁船漁具漁業資材及漁業試驗研究用品免稅項目及標準 › 第2條

進口漁船漁具漁業資材及漁業試驗研究用品免稅項目及標準 第2條

進口漁業生產所必需之漁船、漁具及漁業資材,為國內尚未生產或生產不足者,免徵關稅;其免稅項目及標準如附表。 進口前項貨物申請免徵關稅者,應檢附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進口漁船漁具漁業資材及漁業試驗研究用品免稅項目及標準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