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 第18條

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8條

中獎人辦理兌獎時,發行機構、受委託機構及經銷商,不得向中獎人收取手續費。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