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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第32條

主管機關對於發展運動產業建設所需之公共設施用地,得依法申請徵收私有土地或撥用公有土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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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