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規劃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運動政策、制度與法規之規劃、研擬及推動。
二、年度施政方針、施政報告、中長程計畫先期作業之研擬、規劃及協調。
三、施政計畫、重大個案計畫、部務會報等重大會議決議事項之研擬、管考及評估。
四、研究發展工作之研析、規劃、推動及管考。
五、本部綜合性業務資料與重大運動數據之蒐集、彙整、建置、統計分析、出版及應用。
六、運動平權、性別平等事項與運動永續發展會報之統籌、協調及督導。
七、運動財團法人與運動公益信託之設立、許可及督導。
八、特定運動團體選舉事務、財務制度之輔導監督及年度訪評考核。
九、新聞發布、國會、媒體公關之協調及聯繫。
十、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