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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7條

理事會為前條第一款至第六款決議,應報經存保公司核准。 理事會會議紀錄應於會後十五日內送交存保公司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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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