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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件處理辦法 第13條

原處分機關就聲明異議之理由,得提出意見書;法院認為有必要時,亦得 限期命其提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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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