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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件處理辦法 第15條

法院就聲明異議之事件,必要時,得訊問受處分人及其他關係人,並得傳 喚證人,命行鑑定,實施勘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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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