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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 第23條

各級政府為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所需之政策或措施,應規劃及提供足夠經費,並視實際需要合理分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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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