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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 第28條

第 五 章 附則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23條各級政府為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所需之政策或措施,應規劃及提供足夠經費,並視實際需要合理分配之。第24條各級政府應定期公布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計畫等必要資訊,並精進、整合、公開道路交通安全狀況、事故統…第25條各級政府為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業務,得協調有關機關提供資料或其他必要之協助。第26條各級政府應聘請道路交通安全維護有關之機關(構)、法人、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備供諮詢,並得邀請個…第27條本法施行後,各級政府應依本法之規定修正、廢止或制(訂)定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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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