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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10條

高(快)速公路服務區預告標誌「指38」,用以指示前有服務區及其距離里程。分別設於距離服務區進口二公里及一公里處。圖例如下: 本標誌為藍底白字白色圖案及白色邊線,並應註明服務區名稱;標誌圖案得視提供服務內容擇要調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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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