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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4條

依前二條規定計算所得之罰鍰額度逾該法定罰鍰額度上限者,以該法定罰鍰額度上限裁處之;低於該法定罰鍰額度下限者,以該法定罰鍰額度下限裁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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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