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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21條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後,如非屬管轄機關時,應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移請該管機關處理,並通知檢舉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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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