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 第5條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第5條

主管機關為改善完成認定之查驗,尚需檢驗水質以認定完成改善者,自水質檢驗報告檢出未符合標準之日起,繼續按日連續處罰,水質檢驗日數不計入按日連續處罰。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