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 第7條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7條

遙控無人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有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十五日內,向民航局申請註銷註冊: 一、滅失。 二、損壞致不能修復。 三、報廢。 四、永久停用。 五、所有權移轉。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