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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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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