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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 第7條

投票日遇有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應與通報權責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保持聯繫,以決定投票日應變措施。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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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