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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處理規則 第15條

無法投遞之包裹,因往返詢問致內容自然變質或消滅者,中華郵政公司不負補償責任。 無法投遞之包裹經寄件人表示拋棄者,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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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