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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國內匯兌法 第9條

匯票逾有效期間,未經取款者,應由郵局送還原局,通知匯款人領還。 前項情形,匯款人不得要求退還匯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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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