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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14條

要保人申請變更受益人或要保人死亡,由其繼承人承受保險契約者,應填具契約變動通知書,經被保險人簽名或蓋章後,連同保險單一併送交經辦郵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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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