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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55條

業務員如有涉嫌違反簡易人壽保險法令之情事或金管會、交通部就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相關事項之查詢,中華郵政公司應於金管會、交通部所訂期間內,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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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