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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47條

本辦法所稱業務員,係指從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招攬之人員;所稱管理,係指對業務員招攬行為之管理。 中華郵政公司所屬業務員非經辦理登記,領得登記證,不得從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招攬業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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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