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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條例 第31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推動都市更新相關業務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得設置都市更新基金。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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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