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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 第4條

計畫圖規格規定如左: 一、計畫圖之大小以十六開之倍數為原則,折疊後,計畫名稱以在面頁為 原則。 二、計畫圖四周距邊緣三至五公分應加圖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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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