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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第39條

第 六 章 檢測基準
都市計畫樁位附近地形地物檢測規定如下: 一、圖上地物平面位置誤差不得超過零點五毫米。 二、圖上兩地物間之距離誤差不得超過零點七毫米。 如誤差超過前項規定,由有關單位會同檢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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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基準」的其他條文

第37條基本控制測量之檢測基準,準用基本測量實施規則之測量基準規定。第38條導線點檢測之基準,準用第十四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之規定。第40條樁位檢測規定如下:一、依據計畫圖上樁位與其附近主要地形地物之相關位置,核對實地相應位置,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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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