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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檢驗人員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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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檢驗人員管理規則 第4條
請領醫事檢驗師或醫事檢驗生證書者應檢具左列文件、費款,報由當地衛 生主管機關層轉 (或逕報)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 一、考試院頒發之醫事檢驗師或醫事檢驗生考試及格證書。 二、醫事人員申請登記給證卡片一組。 三、申請人最近二寸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三張 (背面註明姓名籍貫及出生年 月日) 。 四、證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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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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