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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第20條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於調解期日不到場且未委託代理人到場者,視為調解不成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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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