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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要求第四條第一項之財團法人提出業務及財務報告,並得隨時派員檢查其業務狀況、會計帳簿或其他相關資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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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