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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第60條

試驗主持人手冊,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試驗用醫療器材之基本資訊。 二、試驗用醫療器材之臨床前測試資料。 三、試驗用醫療器材已知之臨床試驗資料。 四、試驗用醫療器材之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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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