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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第12條

醫療器材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執行安全監視,其計畫書內容涉及臨床試驗或人體研究者,應依本法或人體研究法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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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