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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八條第六款所稱混入或附著影響品質之異物,指於醫療器材完整包裝內,混入或附著足以影響品質之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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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